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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上班族
我在學校上班
我不是警衛
可是我上「黃昏班」
白天
我的工作時數形式上是八小時
定義上上是十小時
實際上是十小時+隨時Standby+多出來的工作就會想到JOE
三點十分後(台北時間四點十分 我定義成「黃昏」)
才是JOE固定的忙碌時間
星期一、五 數學兩小時
星期二~四 語文+數學+社會課輔兩小時×2人次
星期六早上 數學兩小時
每逢二和四 還有外接來自「印度學校」的RED數學兩小時CASE
加起來一共是26小時
這已經超過了國中國小老師的每週上課時數24
(再加上打零工的部分 是36++++?小時)
這一個星期
我一直在想
為什麼我這麼命苦
當初CASE是OCEAN和HR勸我是一個一個接的
當初看他們確實也忙不過來
現在
OCEAN週休四日(一五六日)
HR週休三日(二五六)
而我週休一日(日)
怎麼會怎麼會這樣子
我寧願這些小錢都不要領 多一點自由
我昨天想通了
我就當作我上的是「黃昏班」的好了
這樣我上班會快樂一點 ^^
我週休一日
我白天打零工
我傍晚正式上工
我,超時工作的Joe
上班偷寫文章的 Jo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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